各公司(企业),局直各股(室):
为加强全县节能减排工作,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,大力开展商业节能减排工作,提高资源利用率,转变经济增长方式,促进经济效益全面上升,推动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,根据《关于印发灵璧县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灵政秘[2007]55号)要求,县商务局结合实际,对商务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作如下安排: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责任制。为加强对全县商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,商务局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指导、协调,督促,检查,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。各有关单位也要根据文件要求,成立相应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,研究制定措施方案。
二是开展节能减排的范围是宾馆、商场、部分商业服务业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。
三是工作目标:
一、各办公室下班后务必关闭用电设备,坚决杜绝办公室无人时的长明灯、白昼灯,以免造成电力资源浪费。
二、提倡每天在上班时间少开1小时空调。
三、办公室空调设定的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,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,以便节约电力资源。
四、各办公室的打印文件尽量使用可再利用的废纸(使用过的反面为空白页)打印,能用电子版的尽量不使用纸张打印,以便合理节约资源。
五、宾馆、商场、部分商业服务业、再生资源回收等公用设施以及相关企业推广采用节能办公设备、家用电器、照明产品,高效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40%以上;其它高效节能设备得到普遍应用,尽可能降低物资、物品的消耗,逐步取消使用一次性用品。
请各公司(企业),局直各股(室)接到通知后,认真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灵璧县商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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